2011年2月10日 星期四

水庫水源區禁止養豬 環保局勤查重罰


水庫水源區禁止養豬 環保局勤查重罰

水庫水源區禁止養豬   環保局勤查重罰
 
提供單位:環保局稽查科
提供日期:100年1月31日
 
    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今(100)年119日在復興鄉澤仁村,稽查發現當地居民飼養豬隻,有污染石門水庫水源之虞,除當場告發處罰,並限期兩天將所有豬隻遷移,但業者仍心存僥倖,沒想到環保局不到一星期又再前往稽查。環保局強調將以勤查重罰,不讓業者有機可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