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長茂筆記本
2011年2月10日 星期四
水庫水源區禁止養豬 環保局勤查重罰
水庫水源區禁止養豬 環保局勤查重罰
水庫水源區禁止養豬
環保局勤查重罰
提供單位:環保局稽查科
提供日期:100年1月31日
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今(
100
)年
1
月
19
日在復興鄉澤仁村,稽查發現當地居民飼養豬隻,有污染石門水庫水源之虞,除當場告發處罰,並限期兩天將所有豬隻遷移,但業者仍心存僥倖,沒想到環保局不到一星期又再前往稽查。環保局強調將以勤查重罰,不讓業者有機可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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