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6日 星期五

大溪鎮復興路一段拓寬工程疑似使用有毒底渣乙案 環保局相關處理情形 - 最新訊息 - 環保訊息

大溪鎮復興路一段拓寬工程疑似使用有毒底渣乙案 環保局相關處理情形 - 最新訊息 - 環保訊息


大溪鎮復興路一段拓寬工程疑似使用有毒底渣乙案 環保局相關處理情形


        縣府環保局10日下午據報,由稽查科派稽查人員前往目前正在施工中的大溪鎮復興路一段現場會勘。
        稽查人員詢問在場施工之麒瑞營造相關人員,該公司係承包中華電信管線工程。管線施工之級配料係國賓公司出貨之焚化爐底渣再利用。上層舖設之水泥係順發水泥預拌廠提供之高性能低強度混凝土。
        環保局稽查人員現場採集下層舖設之底渣及上層之混凝土,帶回檢測是否合有重金屬:銅、鉛、鎘、鉻等;俟檢驗結果,再做後續之處理。
       環保局基於陳情民眾和前往會勘民代之要求,要求施工單位先行回填乾淨土方,以利人車通行。若檢驗結果未符標準,將要求業者開挖清除。同時一併將已經施工的另兩處工地之填方一併清除。
       環保局現場採樣之回填物,經和水稀釋後,測出pH值接近14,不含銅、鎳重金屬。業者表示,測出pH值偏高之原因是,該材料為順發水泥使用煤灰加水泥,用於固化,而水泥係屬鹼性物質,雖然固化後,不致產生滲透,但這部分環保局也將近一步瞭解。
       
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環保局依據環保署核定之垃圾焚化灰渣再利用推動計畫,將桃園縣區域焚化爐焚燒垃圾產生的底渣,經公開招標,由國賓大地環保公司得標。國賓大地將垃圾焚化之灰渣,製成再利用級配料後,依據環保署公告許可之再利用用途,使用於道基層級配、電信管溝回填、瀝青混凝添加料,一切都符合相關規定。

       
桃園縣區域焚化爐灰渣,在出廠前和交由國賓大地,都進行重金屬和戴奧辛抽驗,合格才得以出廠和使用。
   
 
新聞發佈: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科長陳永信
0933248665
 
新聞連繫:環保局專湯學新
0921250524 

有關報載大溪復興路電信工程回填焚化爐再利用底渣案件檢測結果出爐

有關報載大溪復興路電信工程回填焚化爐再利用底渣案件檢測結果出爐 - 最新訊息 - 環保訊息


*有關報載大溪復興路電信工程回填焚化爐再利用底渣案件檢測結果出爐


本局於991110日在施工現場及991114日於移除過程中,分別於復興路一段中華電信電桿福安幹88分前道路及臺電電桿慈湖分線17電桿前道路採集再利用底渣檢測重金屬(TLCP)銅、鉛、鎘、鉻,檢測結果符合底渣重金屬品質標準,檢測結果清單如下

99/11/24大溪鎮月眉里陳情抗議內容─環保局澄清說明

99/11/24大溪鎮月眉里陳情抗議內容─環保局澄清說明 - 新聞類 - 環保新聞 - 環保訊息


99/11/24大溪鎮月眉里陳情抗議內容─環保局澄清說明


       遠興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遠興化工公司)係從事潤滑油及絕緣油掺配加工作業,該公司廠址為乙種工業區,設廠案屬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規範。依照內政部於99年2月1日修正發布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規定,該公司依法可於大溪鎮月眉里石屯段上石屯小段2-1、2-10、2-12、8、11、11-6、12-4、13-3地號等8筆土地設置從事潤滑油及絕緣油掺配作業。爰此,該公司復於99年4月15日提送「遠興化學工業工廠興建環境影響說明書」。本案經本府環評審查委員及相關單位現地會勘、99年第6、7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議審議,並於第7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議決議:「有條件通過」。該公司目前依據環評委員意見修正環境影響說明書(修正版),送交委員確認中,全案尚未完成環評公告及核准程序,並未取得工廠登記證,尚未營運。

公視新聞 - 環團:桃園灰渣堆溪旁 危水源保護區(影音)

環團:桃園灰渣堆溪旁 危水源保護區(影音)

環保團體上個星期發現在桃園的台七線有包商使用焚化爐的灰渣回填馬路,還覆蓋在自來水管上,恐怕已經汙染水源,而今天他們又發現,部分爐渣被堆在小溪旁,可能也隨著雨水沖刷流到水源保護區。

公視新聞-強鹼灰渣填馬路 恐汙桃台7線水質(影音)

強鹼灰渣填馬路 恐汙桃台7線水質(影音)

有環保團體發現、中華電信在桃園的台七線、埋設管路之後,竟然使用焚化爐的灰渣、混合水泥回填馬路;桃園縣環保局採樣檢測的結果、顯示這些物質屬於強鹼性,就這樣直接覆蓋在自來水管線上,如果發生侵蝕水管的現象、當地自來水恐怕會遭到汙染。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修正「一般廢棄物-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自公告日實施

政府公報資訊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修正「一般廢棄物-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自公告日實施
七、再利用產品之施工及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略)
(二) 使用地點應符合之規定:
1、不得位於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之地區、水庫集水區及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範圍內
2、需高於使用時現場地下水位一公尺以上。再利用機構應查證再利用產品之使用地點符合本項規定,並於依本管理方
式申報焚化底渣妥善再利用證明文件時,一併檢附查證之資料。

保護區設化工廠 鄉親控縣府 - 台灣立報

保護區設化工廠 鄉親控縣府 - 台灣立報

保護區設化工廠 鄉親控縣府


2010-11-24 22:01 作者:呂苡榕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上百名桃園縣大溪鎮月眉里鄉親,24日上午聚集在立法院前,控訴前縣長朱立倫違法發給遠興化工廠建設執照及立法院長王金平為財團護航,修法讓違法工廠得以就地合法。早已違法動工的化工廠,目前卻通過環評,只等使用執照發下來,便順利轉為合法工廠並開始營運。當地居民痛罵:「政府無能、官商勾結!」
▲爭議多時的桃園縣遠興化工廠開發案,被認為可能會污染大台北水源。鄰近工廠的大溪鎮居民集結至立法院抗議,要求提案修法的院長王金平、前縣長朱立倫及現任縣長吳志揚等人需負責,之後抗議民眾並前往高等行政法院按鈴控告相關首長。(圖文/于欣可)

幸太案相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