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6日 星期五

保護區設化工廠 鄉親控縣府 - 台灣立報

保護區設化工廠 鄉親控縣府 - 台灣立報

保護區設化工廠 鄉親控縣府


2010-11-24 22:01 作者:呂苡榕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上百名桃園縣大溪鎮月眉里鄉親,24日上午聚集在立法院前,控訴前縣長朱立倫違法發給遠興化工廠建設執照及立法院長王金平為財團護航,修法讓違法工廠得以就地合法。早已違法動工的化工廠,目前卻通過環評,只等使用執照發下來,便順利轉為合法工廠並開始營運。當地居民痛罵:「政府無能、官商勾結!」
▲爭議多時的桃園縣遠興化工廠開發案,被認為可能會污染大台北水源。鄰近工廠的大溪鎮居民集結至立法院抗議,要求提案修法的院長王金平、前縣長朱立倫及現任縣長吳志揚等人需負責,之後抗議民眾並前往高等行政法院按鈴控告相關首長。(圖文/于欣可)

2006年2月,益洲集團所投資的遠興化工,在桃園縣大溪鎮的月眉里附近興建工廠,但是當地屬於「自來水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和「乙種工業區」,從事「潤滑油、絕緣油之摻配作業」的遠興,依法不該在當地設廠。居民不滿縣政府發給違法設立的工廠使用執照,因此成立自救會,抗爭了4年多。遠興化工右側緊鄰的,就是供應大台北地區用水的板新給水廠支流草嶺溪,雖然居民強調保護區設置工廠應經過環境影響評估,但是縣政府卻表示,根據「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工廠所在地既非水庫集水區,也不是山坡地,因此不需要經過環評;縣政府還強調,為了解除居民疑慮,已要求遠興化工提供相關製程說明不具污染性。
不過縣政府所引用的法規中,明明規定煉油工業、石油化學基本工業等工業位於「自來水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且在自來水公司的公文中也明確表示,該地屬於保護區,並要求縣府依相關法規「嚴予審核」。但縣府仍發未要求遠興化工進行環評。

立法院長為財團修法

除了保護區內設立化工廠應進行環評之外,2006年召開的說明會上,當地居民也提出質疑,認為遠興化工違反《都市計畫法》,在乙種工業區設置「非食用工業油脂」化工廠。但是2007年經濟部卻打算修改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讓遠興化工得以就地合法,經過居民抗議,內政部才同意不會修法。只是沒想到2008年3月,立法院長王金平發函召開「解決工業區廠商遭遇問題處理方案」協調會,會中遠興化工的母公司益洲化學要求修改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且相關會議紀錄中,也載明要求「盡速完備修改施行細則程序」,讓居民氣得痛罵:「立法院長居然帶頭為財團修法,眼中到底有沒有人民!」
雖然居民堅決反對,但是今年2月,施行細則第18條中關於乙種工業區的相關設置規定仍通過修法,將原本的「非屬食品工業油脂之提煉、加熱及加工者」不得設置,變更為「食品工業油脂及其他以摻配、攪拌、混合等製成之製造者不在此限」,讓遠興化工能夠就地合法。
壹周刊在今年10月報導朱立倫違法允許保護區設置石化廠,只是朱立倫澄清,遠興2006年停工,至今仍未復工。居民氣得反駁,工廠早已在去年2月復工,如今根本已經完工,雖然尚未拿到使用執照,但遠興補做環評,環評也在今年8月有條件通過,即將在12月拿到使用執照,讓當地愛鄉協進會理事長黃文中氣憤質問:工廠蓋好才補做環評,這樣沒有違法嗎?由於當地不僅有遠興化工一間廠商,還有另一間銅污泥回收再提煉的工廠鴻程科技,將銅污泥加熱後提煉銅,工廠每日排放有毒廢氣與惡臭,都讓當地1千4百多戶居民不堪其擾。

抗爭多年 沒有回應

當地國小老師黃小姐說,雖然居民不斷向環保局抗議,但是每次偵查車前來偵查,工廠就會暫時停工,讓黃小姐感慨,環保局明知工廠就在那邊,卻沒辦法抓到它們違法,讓居民不知道還能怎麼辦。
當地居民強調,石化廠附近就是板新給水廠,一但污染水源,整個新北市居民用水都會有危險,因此跑到立法院陳情,希望衛環委員會的立委能夠幫忙要求環保署,評估這樣的工廠究竟該不該在當地設置。當地居民鐘先生說,居民早已抗爭好多年,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回應。加上前往桃園地檢署控告縣府違法,卻遭地檢署草草簽結,因此當地居民也打算前往高檢署控告相關官員,並在下午回到桃園縣政府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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